题记:遇到乞讨者:遇到要钱的就给他(她)点饭,遇到要饭的就给他(她)点钱。
1998年9月6日傍晚,由于在过3天就要结婚了,我从单位请假回家。来到我的前妻那,我想与她一起回家,可是她说8日回家,她说还有事没有做完,还要租婚纱,让我先回家。 当时我的前妻在N市火车站开了美发厅。 那时的我心情很不好,因为我与前妻都明白,我们为了双方的父母必须结婚,结婚后也许会离婚的。 由于我没有地方住,我在火车站的录象厅看了一夜的录象。 1998年9月7日清晨,我在火车站广场遇到一位乞丐。他太老了,估计80岁了吧,当时他坐在车站门前。 那时的我刚刚归依佛门整1个月,比现在的我善良多了,于是我与老人谈了起来。 老人说:“他是一位老军人,参加过平津战役,现在民政局每月给他20元,他没有儿女,20元不够他生活,他只有出来讨饭。 现在人们生活条件提高了,很多人给我钱,有的人给我1毛,有的人给我5毛,有的人给我1元,我就靠乞讨生活,也许冬天我就死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老人那绝望的眼神,不会忘记老人说“也许冬天我就死了” 这时过来一位捡破烂的中年人,大约40岁左右,他穿的很破,满脸的胡子,头发也很长,他给了老人1元钱,对老人说:“大爷,你买碗豆腐脑喝吧。” 老人接过钱,没有对他说谢谢,只是对他笑笑,然后对我说:“他经常给我钱” 这时,火车站的女职工请捡破烂的中年人帮忙把地井盖盖好,捡破烂的中年人费了很大的力气没有盖好井盖,女职工们说:“把**叫出来,他就知道打牌” 女职工指的是火车站的一位男职工,男职工出来了,与捡破烂的中年人两人把地井盖盖好了。 女职工们把她们吃剩下的早点给了捡破烂的中年人。 而捡破烂的中年人把女职工们给他的早点给了老人一半。 看到眼前这一切,我的心起了很大的震动,我被眼前的一幕深深的感动了。 我给了老人一只烟,老人吸了烟。我又把自己身上的所有零钱14元3角给了老人, 把自己的一盒“红山茶”烟给了老人。 老人接过我的钱与烟,忙着向我道谢。 而我转身走了,我没有在看老人,我也不敢看老人。 我真希望老人说的是假话,他在骗我,骗那个捡破烂的中年人,我希望他是靠乞讨为职业赚钱,而不是靠乞讨养活自己。 其实我不是高尚的人,那位捡破烂的中年人才是高尚的人,善良的人,因为他也是穷人,也许他没有亲人,靠捡破烂养活自己,也许他有家,靠捡破烂养活一家人。可是他毕竟是穷人,但他还在帮助比他还穷的穷人。 我在想:到底是谁在帮助穷人? 谁才是真正高尚的人?

这一件小事,没有写在我的日记里,却深深的埋藏在我的记忆深处。 这一件小事,我只有在前几天对我的一位知己说了,我从不敢对任何人说,因为在这个社会之中,在我接触的人之中,他们不会理解我的做法的,他们会认为我这样做是一个傻瓜。 是的,在我的生活之中我给过很多乞丐钱,但,从没有给过这麽多。那时的我是多麽的善良啊,可是现在我变的很冷漠,因为我的生活被太多欺骗蒙蔽了,以至于缺少了真爱与关怀。在我的眼里,街边的乞讨,都是有组织的集团操纵。为此,我很少给街头乞丐钱了。 但,我从未后悔给那位老人钱。 我想,我有必要把这一件小事写在我的日记里,写在网上,让更多的人关注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昨天又一次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我想当时的我就感觉自己是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里的那个“我”,我感到自己与捡破烂的中年人相比我是那样的渺小,他是那样的伟大,我给老人的14元不如捡破烂的中年人给老人的1元,因为他是穷人,因为他经常帮助老人。其实对我来说这件事不是小事,一直在我记忆的深处,虽然我没有对别人讲,我把题目定为《一件小事》是因为读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有感。
现实生活之中穷人太多了,社会应该关注穷人!!

今天重读以前的这篇文章想起了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之中的一个片断: 当一个母亲领着孩子上街,遇到乞讨的孩子,给了钱。当他们又遇到乞讨的孩子时,这个母亲没有给钱,孩子问母亲:“你怎么不给了呢?” 母亲回答:“ 这样的孩子太多了,我们给不过来啊 ”
孩子母亲的回答另我深有所思,是的现在这个社会穷人很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太多,但我们也是穷人,只能勉强的维持自己的生活,我们空有一颗慈悲的心又有什么用呢?即使我给钱,给的数量也不多,能改变他们的生活吗?我又能给的过来吗?有人说乞丐比我们生活还宽裕。我认识一个老人,他平时乞讨,他是我的同事的亲人,他生活很好,但他还上街乞讨,用他的话说“现在家中也没有事,上街去挣点钱”。今天在大街上见到乞讨的人,我不会给钱了,因为我已经我麻目了. 在这个混沌不清的世界谁还相信这个社会之中的乞丐都是需要帮助的人?朋友当你遇到乞丐时你会给他一元钱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