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较长时间关注国内电子商务的鄙人,看出了一些热血沸腾!让店主不再单纯“寄生”、“依附”于电子商务平台、购物网站,而以股东身份参与网络经济的发展。这是一个大胆举动,可能会是巨石投湖,可能会激起业内轩然之波,也可能会被业内刻意冷淡,为什么呢?原因应该是,这样的举动,给到大多数人利益的同时,将触碰少数人的利益。
邓炽垣及中国网店公社推行经验换股票举措的理论根据——“店主、用户作为网络最活跃的细胞,在网络经济暴富的神奇进程和结果中,理应也吸收到资本”——是网络经济存在以来,亘古就有的,并非创造或创意,只是由他们最先阐明和实施起来。写到这里,禁不住一个强烈的疑问?作为目前国内电子商务龙头的“阿里巴巴”,本应更有条件、先机、能力和资本来进行这一趋势化、必然化的举动,其麾下发挥着点击率、商誉、销售经验、店铺规划等等虚拟财产的网店店主们,本也应更早就拥有股票成为股东。但是,对于这本该也早该发生的举动,“阿里巴巴”为什么不做?或者再客观一点说,像马云这样的,一些已经孜孜品尝网络经济神话滋味的精英们、电子商务企业经营者们,为什么不做?
柔和一些的角度来看,或许是马云、马云们累了,马云、马云们不进步了,也或许是现在精英运筹帷幄、精英独控大局的网络经济发展环境,令他们不屑、不必做换位思考,不屑、不必考虑网站管理运营阶层以外,最为基础、最为基层的店主、用户们的应得利益。
而稍微仔细一点分析,这不折不扣的是一个捅破和不捅破“窗户纸”的问题。还是引用一段“店主经验换股票”始作俑者邓炽垣在其博客里谈到的观点:“作为网络最活跃的细胞,网民们、用户们,时时刻刻却集体无意识地在用点击量、网店销售经验和信誉度以及才华涌动的网感等方方面面的虚拟财产,为网络与资本的拉埋天窗,前期做着大媒,后期做着嫁妆。既然资本哺育或者迎娶了网络,作为源源不绝贡献着虚拟财产的最活跃的细胞,用户们其实也应该吸收到资本”。这就是那层马云、马云们至今不去捅破的窗户纸。如果他们按真相、规则和公平去这么做了,分散一些资本和利益给忠实贡献虚拟财产的店主和用户们,而不仅仅提供用户店面支撑平台就权作了分配抵销,那么在目前大众对此集体缺乏或完全无意识的“安稳”局面下,他们一定会认为自己这拨儿精英们,失心疯了。
这个强烈疑问的答案变得简单了——有些真相一直被有意隐瞒了。
并且,被隐瞒权益真相的店主们,觉察或认识到这个权益的认知渠道,被阻绝太深。担负传播职责的媒体,从业者们心态杂芜。有的习惯了盯牢精英动作,视草根群体利益为闲事;有的时刻叮嘱自己:要在圈子里混,不能得罪成功者;有的本身就混沌,意识、知道和思考上存在荒漠;有的隔岸观火,看火势大小来掂量己方的安危和行为利弊……不过,相信“信任“这个词汇总是美好存在的,相信会有更多拥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信息传播载体,能令积极事物由通畅的途径到达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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