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绒制品是市民冬季喜爱购买的保暖用品之一。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市场上的此类产品多包装华丽、价格不菲,且经常顶着“天然羊绒被”、“纯驼绒被”等名号。
然而,最近本报接到市民史先生投诉,称其去年在本市某知名大卖场购买的一款由本市某企业生产的“圣宝莱”羊绒被,内部填充物除羊毛外就是化学纤维,根本没有一丝羊绒。
羊绒被手感像中空棉
据史先生反映,去年11月在本市某知名大卖场,床上用品区的服务人员向他推荐一款羊绒被:“这是新产品,被子含有30%羊绒。”经不住游说,史先生花近1000元买下了这款由上海禧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宝莱”羊绒被。然而史先生回家后发现,所谓的“羊绒被”,手感却更像中空棉。为此,史先生几度想把被子退还商场,但由于发票遗失且无确凿证据,被子退不掉,这成了史先生一块心病。
记者在史先生家中看到了这款羊绒被,只见其外包装上明确标注着“羊绒被”的字样。记者翻开被子,发现在产品标识上也写着成分含量:30%羊绒、50%澳毛、20%热溶棉。不过史先生对该产品的质量始终存在疑问,“如果是羊绒,应该手感十分柔软,不会这么硬的。”
问题产品已悄然下柜
在史先生的指点下,记者来到了当初他购买这款羊绒被的大卖场。但记者在出售床上用品的货架上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这款“圣宝莱”羊绒被的踪影。
据一名营业员反映,这款羊绒被确实曾在此销售过,但似乎不到一个月就撤柜了。而至于为什么会撤柜,这名营业员也不是很清楚。对此,史先生也无法提供更多的线索。
被子经检测不含羊绒
眼看此事即将陷入僵局,记者突然得到线索——在浙江杭州同样也有消费者购买该款羊绒被后发现是假货,将商家告上了法庭。
记者立即赶到杭州,设法找到了这位消费者。记者看到,这位消费者购买的羊绒被,与史先生购买的产品是同一厂家、同一品牌与规格。据这位消费者说,他去年11月在杭州某商场购买的也是上海禧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圣宝莱”羊绒被,回家后恰好被一位在羊毛行业工作的朋友看到,经他仔细观察后发现被子内的填充物不像是羊绒,建议去检测一下。
随后,这位消费者将羊绒被送到浙江省技术监督部门去检测,果然发现这款羊绒被根本不含羊绒。据检测报告显示,羊毛70.2%,涤纶化纤29.8%。由此,产品标识上所谓的“含30%羊绒”根本不存在。
厂家
“我们也是上了
河北供应商的当”
根据产品标识,记者在松江区泗泾镇某工业开发区找到了生产“圣宝莱”羊绒被的上海禧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得知记者来意,一位杨姓经理确认该款羊绒被是他们的产品,“这羊绒是绵羊绒,是河北一家供应商供应的。”记者指出绵羊身上根本不产羊绒时,他辩称绵羊毛在河北也称羊绒,而在上海只是将山羊毛称作羊绒。当记者要求其出具供应商的有关原料检测报告时,这位杨经理支支吾吾,一会儿称报告不是国家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一会儿又称检测报告不在厂里。
在记者对其产品表示强烈质疑下,杨经理终于承认这款羊绒被确实没有羊绒,但同时大呼冤枉,称也是受害者,“我们也是上了原料供应商的当”。他告诉记者,由于去年第一次生产这款羊绒被,没有经验,在采购原料过程中轻信了供应商,把绵羊毛当作了羊绒。产品发包给海门一家企业生产,只在上海进行包装和运输。产品出问题后,他们就立即将商品撤柜。然而记者了解到,撤柜并非企业主动,而是被消费者告上法庭后的被动之举。
“既然产品是假货,那么你们对于售出的产品如何处理?”“我们已开始召回产品,目前已召回20条左右。”令记者不解的是,既然厂方一再声称也是受害者,但为何在发现产品出现问题后,只是通过商场内部进行商品召回,而不是通过媒体发布召回公告,以致还有一些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并不知情。
工商
掺假情节严重
将被吊销执照
记者将上海禧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产品“以次充好、涉嫌掺假”的问题,反映给松江区泗泾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生产企业把没有羊绒的羊绒被按“羊绒价格”卖给消费者,是一种欺骗行为。据介绍,如生产企业发现产品有问题应主动上报,但目前为止该企业并未向泗泾工商部门上报过此事。
他同时表示,工商部门将立即着手调查此事,一旦发现上海禧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严肃处理。